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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民事案件指导意见二十条解读

关于规范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民事法律纠纷的指导意见

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合理认定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依法维护合同效力:合同具备履行条件应继续履行,拒绝履行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因疫情导致延期履行,除非延期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否则一般不支持解除合同或要求承担延期违约责任。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法发[2020]12号)第四条明确规定:“就相关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应当正确理解和参照适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等制定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的政策文件”。该规定有实践基础。

例如,在最高院2020年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就明确规定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的,监护人可以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相关款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的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成年人的“打赏”能退还吗?

1、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以退还。最高法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退还。具体分析如下:典型案例佐证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案例中,一名16岁学生使用父母银行卡累计打赏主播近160万元,经调解后打赏款项被返还。该案例表明,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大额网络打赏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返还。

3、未成年人向网络主播打赏可以要求退回。分析说明:民事行为能力界定: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群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对于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其他民事活动,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4、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的巨款,在父母未同意或追认的情况下,可以讨回。分析说明:民事行为能力界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12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他们只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成年人大额网络直播打赏应当依法返还

未成年人大额网络直播打赏应当依法返还。具体分析如下: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打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并引发纠纷的案例,具有深远的法律和社会意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案中,刘某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大额打赏行为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量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最终促使某科技公司返还了打赏款项。

当发现未成年人在直播中打赏了大额金钱或充值了大量游戏币时,家长或法定代理人应首先与直播平台或游戏运营商联系,说明情况并要求退款。如果平台或运营商拒绝退款,家长或法定代理人可以依据上述法律依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可能包括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

如果未成年人的充值、打赏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是否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全部返还充值的款项,需要视情况而定。这取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尽到了监护职责,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采取了充分的技术措施避免未成年人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和陪伴的情况下进行大额转账。

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的巨款,在父母未同意或追认的情况下,可以讨回。分析说明:民事行为能力界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12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他们只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后果与救济途径:基于上述分析,小明母亲有权要求直播平台或主播返还全部打赏款项。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支持此类诉求,认定打赏合同因主体不适格而无效。延伸建议:平台责任:直播平台应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例如设置打赏限额、人脸识别验证等。

...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1、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该意见旨在通过司法手段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确保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既合法合规,又兼顾各方利益和社会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法发〔2020〕12号),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民事案件审理的影响,提出了多项指导意见。

3、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合理认定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依法维护合同效力:合同具备履行条件应继续履行,拒绝履行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因疫情导致延期履行,除非延期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否则一般不支持解除合同或要求承担延期违约责任。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当事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买卖合同或者履行成本增加,继续履行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未成年人大额网络直播打赏应当依法返还。具体分析如下: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打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直播、网游行业中出现未成年人打赏,需要退还吗?

1、在直播、网游行业中,未成年人打赏若未经监护人同意且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需要退还。

2、未成年人在直播打赏的大额金钱或充值的大量游戏币,可以要求运营商或平台退回。分析说明: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未成年人“打赏”支出66法院应支持返还《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未成年人大额网络直播打赏应当依法返还。具体分析如下: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打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以退还。最高法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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